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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司法全国统一考试将于9月20日至21日举行
司法考试频道 2008-8-25 22:50:20 【字体: 】 新疆招生考试网

   新疆招生考试网讯:从新疆自治区司法考试办获悉,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20日至21日在全国统一举行。今年司法考试实行准考证主、副证模式,也就是说,报考人员现场确认后,只能领取准考证主证(主证包含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等信息),准考证副证须由考生在 8月22日至9月10日期间,自行登录“中国普法网”,使用A4纸下载打印,并沿虚线裁去多余部分。(副证包含考生的准考证号、考点、考场座位号、考试时间、科目等考试信息)。报考人员只有持准考证主、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参加考试。

   还了解到,今年新疆考区仍设6个考区,即:乌鲁木齐、喀什、奎屯、伊犁州、阿克苏、巴州。其中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考生在乌鲁木齐参考,昌吉州考生在昌吉考点参考;和田地区、克州考生在喀什考区参考;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博州、石河子市考生在奎屯考区参考。

   另外,我区少数民族考生可选择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蒙文三种文字答卷。

[责任编辑: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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