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招生考试网讯:从中国普法网获悉,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已开通,考生可于11月21日上午8时起查询本人成绩。使用司法考试成绩网上查询服务的考生,可登录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后按照操作提示进入查询页面,即可查询成绩。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的成绩通知书为准。查询系统将于2008年12月4日关闭。
特别提示: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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