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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的指导下,由招聘教师的各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
7月17日—21日。正式面试开始时间为上午9:30,下午15:30。
具体面试地点由招聘教师的各地(州、市)教育局负责安排。每个岗位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请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xjedu.gov.cn)查询或电话询问地(州、市)教育局。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1天到招聘教师的地(州、市)教育局报到,并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事局汇总后,于7月22日前上报自治区人事厅综合计划处和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干部(人事)处。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6.总成绩公布
从7月26日18时起,考生可通过新疆自学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xjzkzx.com)、新疆教育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xjedu.gov.cn)查询总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