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主要了解报考人员对拟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测试重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凡未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要求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
2.试卷命制:《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为县(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测试》试卷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制。
3.笔试加分: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将在全区14个地(州、市)和奎屯市设立笔试考点,时间为6月28日上午10:00至12:00,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划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6.笔试成绩公布
从7月11日18时起,考生可通过新疆自学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xjzkzx.com)、新疆教育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xjedu.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7月14日—16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教师的各地(州、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持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为县(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相关证明;少数民族考生人员须携带HSK等级证书,无HS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须携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须持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相关证明,到所报考教师岗位的地(州、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可于7月17日以前向有关地(州、市)教育局询问资格审查结果(地、州、市教育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