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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岗位及工作安排
招聘教师岗位详见《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为县(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招聘到县(市)中小学校的教师定编在县(市),先下派到乡镇学校(农村特设岗位学校)工作3年,在乡镇学校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回到招聘县(市)中小学校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新疆自学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xjzkzx.com)或到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现场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为县(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得多报,多报无效。
1.报名与确认时间
报名时间:2008年6月1日10时—10日18时
确认时间:6月14日10时—17日18时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办理有关手续。(报名及确认地点、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考生报名确认后,需于6月20日10时—25日20时用准考证号码(12位)登陆新疆自学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xjzkzx.com)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若无条件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的考生,可于6月25日—27日到报名确认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领取。
疆外考生必须在笔试前3天(即6月25日—27日)到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应严格按岗位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1门,即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分学科参加《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为县(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测试》。考试共18个学科,分别为汉语文、维语文、哈语文、汉语(学前双语)、英语、政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历史(新疆地方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计算机、电教)、劳动技能(综合实践)、科学(自然)。以上学科除维语文、哈语文外,其他学科试卷均用汉文命制,并要求采用汉文答题。笔试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