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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考试免考要求
职业类考试频道 2007-9-14 20:05:34 【字体: 】 新疆招生考试网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科目。
    (一)  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
    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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