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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生通过确认报名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
考试起讫时间,以及考生所在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均以准考证副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6.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个人信息,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六、考试复习
海关总署将在适当时候,通过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公布《2008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请考生按照大纲的要求进行复习、备考。
七、违纪行为处理
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海关根据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或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处理。
八、考试信息发布
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是报关员资格考试唯一官方网站,考试公告、通告、通知、动态及其他考试相关信息,均在该网站发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相关政策法规”、“海关总署考试公告”、“考试最新动态”和“各考区最新考试公告”等栏目,获取官方考试资讯。
未尽事宜请考生参阅海关总署2008年第48号公告,请认真阅读、知悉。
特此公告。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 乌鲁木齐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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