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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报考上述第11问和第12问所列39所院校的美术类专业需要参加统考吗?
答:考生报考这39所院校的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都必须参加统考;不参加统考或统考不合格,即使获得了学校颁发的校考合格证,也没有资格参加该校美术类专业录取。
14、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①所有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报考39所院校的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也要参加统考。②统考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校考,统考未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校考。③为增大自己的录取机会,考生可考虑在本科零批次和专科零批次均填报相应的志愿,而不是只选择本科批次。④参加校考前,要了解学校的录取规则。不同的院校或不同的专业,在录取时对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有不同的要求,考生应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的院校。⑤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考点报名,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在考试前,考生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如安排住宿、交通、准备画板、画夹、颜料、画笔等绘画工具)。考生在相应的考点报名考试前,应仔细阅读《考生守则》及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按时参加考试。
15、我区对各类院校组织校考有哪些规定?
答:按教育部的要求,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院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有特殊情况确需跨省来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自治区招办同意并报本校主管部门备案。
需在我区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进行校考的区外本科高校,应书面向自治区招办提出申请,并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送校考时间、考试科目和施考办法,同时在校考前要出具本省教育厅发展规划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函。考点统一安排在新疆师范大学(联系方式见《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其他”),校考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30日。校考期间,应接受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未经同意而在我区自行组织校考的,自治区招办一律不认可其专业成绩。
16、考生如何获知自己的统考成绩并确认统考成绩是否合格?校考的专业合格证如何发放?
答:全区统一划定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高职(专科)合格控制分数线。统考成绩达到了自治区统一划定的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即为统考合格。考生统考成绩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于2月6日前统一对外公布,考生可以在“新疆招生网”站(www.xjzs.edu.cn)或新疆教育信息网站(www.xjedu.gov.cn)查询。同时,自治区招办将于2月7日前向合格考生发放区统考合格证书。
校考应在自治区招办公示区统考合格考生名单后(2月7日后)进行,并于3月底前结束。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招生院校负责公示考生校考成绩,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不应超过该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
17、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我区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全区统一划定的文化课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自治区招办按不低于自治区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划定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自治区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自治区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39所院校的本科专业由学校自行划定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课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18、报考艺术类专业和报考艺术特长生有什么不同?
答:通俗点说:艺术类考生是“专业选手”,艺术特长生则是“业余选手”。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的是高等艺术院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中的艺术类专业,如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艺术特长生是指普通本科院校的文理科专业招收具有一定艺术专长的考生,艺术特长生报考的是普通本科院校的文理科专业,如经济、通信、中文、法学、管理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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