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 2007 年为自治区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和农牧技术推广部门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的通知
伊犁 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各有关地(州、市)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
2007 年自治区面向社会为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农牧技术推广部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在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自治区人事厅、卫生厅、农业厅、畜牧厅的具体组织实施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报名与确认、笔试工作已圆满结束,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将于近期展开。现就有关具体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在各地(州、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人事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地(州、市)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具体组织实施。
(二)资格审查的对象。笔试成绩合格,且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报考岗位招聘人数 1 : 3 比例的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的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族别、性别、年龄、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进行,认真甄别报考人员所提供证件的真伪。学历证书可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或向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查证;身份证可请当地公安部门协助查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要有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相关证明;具备医疗卫生岗位执业资格的人员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四)资格审查的时间。 2007 年 7 月 23 日- 27 日。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地(州、市)业务主管部门醒目位置进行公布。同时报地(州、市)人事局,由人事局汇总后,于 7 月 30 日前报自治区人事厅。
(五)及时更正相关信息。因本次招考是网上报名,目前采集的报考人员信息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情况,各地应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更正,更正后的信息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一并上报。
二、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在各地(州、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人事局牵头,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具体负责实施。
(一)面试日程安排。各地(州、市)人事局应提早会同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研究具体的面试日程安排,并于 7 月 28 日前由人事局汇总后,报自治区人事厅,以便 29 日及时在网上公布。
具体面试时间为 8 月 2 日- 9 日。
其中:农业部门面试时间为 8 月 2 日- 3 日上午;畜牧兽医部门面试时间为 8 月 2 日- 4 日;卫生部门面试时间为 8 月 2 日- 9 日。
面试开始时间为,上午: 9 点 30 分;下午: 4 点整。
(二)面试组构成。为保证面试的公正性,面试由地(州、市)各业务主管部门分类分组进行,每一个面试考官组 5 — 7 人,由地(州、市)人事局、业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面试前,地(州、市)人事局应对面试考官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面试业务培训。
面试题本与评分标准由自治区统一命制,于面试前一天送达各地(州、市)人事局。
(三)面试成绩上报。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由各地(州、市)业务主管部门汇总,报地(州、市)人事局,由地(州、市)人事局于 8 月 10 日前报自治区人事厅。
各地(州、市)有关部门要在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资格审查、面试工作,把各个环节的工作做细做实,落实到位。要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卫 生 厅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农 业 厅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畜 牧 厅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