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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军队院校的学员转学和转专业有什么规定?
高考频道 2008-5-22 23:47:40 【字体: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指出,在校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转专业:

  
   ①新入学的青年学生学员经复查,身体不符合参军条件,但符合地方院校招生条件,经协商,地方院校同意接收者;

  ②确有专长,在其他方面更能发挥作用,本人申请转入本校其它专业或转入其他军队院校者;

  ③因身体、技术等原因中止学习的飞行员学员和舰艇学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暂行条例》规定:"舰艇学院、飞行基础学校的学员,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者,免试转入海、空军所属院校及其它院校大专以上班次学习;因身体、技术原因中止学习的飞行、领航学院学员,免试转入地面院校适当的专业学习一至二年,定为大学本科学历"。

[责任编辑:keke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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