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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将免
中小学教育频道 2008-8-25 12:53:17 【字体: 】 新华网
   国务院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召开的会议上,教育部部长周济指出,要做好统筹规划,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力度,中央财政将根据各省份义务教育阶段实际接收的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给予公用经费和办学条件两方面的奖励。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国务院决定实施的又一重大决策,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周济指出,要逐步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改造薄弱学校,实行校长和教师的均衡配置、定期交流的制度,全面推动中考改革和学生评价方式的改革,把示范高中多数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保障教师合理待遇,逐步做到同一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制订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

据了解,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将惠及全国2.59万所城市中小学的2821万学生。每位学生每年可免交190元至350元不等的费用。

[责任编辑:keke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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