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各地、州、市人事(劳动人事)局考试中心,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驻疆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干部(政治)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新人考函[2008]32号)精神,现将我地区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工作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事厅与自治区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报名工作,地区建设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二、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9号)、《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以及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 2、报名者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网站,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填写报名表时间为2008年7月20日---8月20日。 4、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生上传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6、考生携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地区建设局只对各专业初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续考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7、报名截至到2008年8月25日。 四、考试时间 2008年11月29日---11月30日(均为北京时间) 11月29日 0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1月30日 0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我区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六、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全科按11门计,其中《城市规划原理》按2门计;《城市规划相关知识》按3门计;《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的按3门计;《城市规划实务》按3门计),答题卡费0.5元,《人事考试成绩通知单》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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